最近对奥林匹克运动员杨倩,全红婵和陈梦的恶意商标注册终于有了结果。国家知识产权局重拳出击,正式宣布,根据《商标法》第十条第一款第(八)项规定,第58130606号“杨倩”、第58108579号“陈梦”、第58265645号“全红婵”等109件商标注册申请(含一标多类)迅速被驳回
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显示,个别企业和自然人恶意注册“杨倩”、“陈梦”、“全红婵”等奥运运动员姓名以及“兴哥”、“天神”等具有特定含义的相关热词,并提交商标注册申请,以攫取或不当使用他人市场声誉,侵害他人姓名权和合法权益,产生了恶劣的社会影响
可见,杨倩,全红婵、陈梦等奥运冠军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及时维护,让无良商家无法得逞。这些商人一心想先注册这些奥运运动员的名字,以此获取经济利益,侵犯他们的个人权益。奥运冠军的形象不能玷污。他们代表了中国,为国争光的体育精神,是更应该受到保护的人。因此,这些无良商人的行为被外界评价为“无耻”,有网友给出了尖锐的评论,直言:吸血已经吸到运动员身上了。
事实上,这些无良商家的行为无疑等同于盗窃,试图窃取原本属于这些优秀运动员的光芒。试想想,这些优秀的运动员,从进入一项运动开始,就需要日以继夜、循序渐进地努力,从地方队到省队,再到国家队,每一次飞跃都需要淘汰无数的竞争对手。最终能参加奥运会的都是各自运动领域的国内顶尖选手,更不用说能拿金牌的了,比如已经是世界冠军运动员的杨倩,全红婵和陈梦,
人们十几年的努力换来的荣耀和关注,甚至是到现在为止的所有生命,都被这些无良商人夺走了,这当然是不应该允许的。其实,为了彻底打击这种窃取运动员名誉的行为,可以出台相关政策重罚,让这种行为彻底被取缔,彻底维护这些奥运冠军的荣耀!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
Power by DedeCms Powered by DedeCMS